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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www.gzyhfl.com | 发布时间:2020年09月29日
例如:所安装的避雷针杆塔是否影响小区的美观,所用的避雷针、避雷带或避雷网是否与建筑物的立面相配以及低矮建筑物能否由高大建筑物或高大烟囱上的避雷装置所保护等等。对接地装置也要综合统一考虑,例如,相距较近的建筑物能否共用接地体,地下管网能否用接地体的一部分,以及能否在一个大院或小区内为将来综合共用接地装置创造等电位连接的条件等等。
第一条为了加强防雷减灾工作,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贵州省气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雷减灾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防雷减灾是指防御和减轻雷电灾害的活动,包括雷电灾害的研究、监测、预警、防御等;雷电灾害是指因直击雷、雷电感应、雷电感应的静电、雷电波侵入等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防雷装置是指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电涌保护器及其他连接导体等防雷设施的总称。 第四条防雷减灾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统一规划、统一部署、分级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省气象主管机构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和指导全省防雷减灾工作。 县级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在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雷减灾工作。未设